服务政策文件
科沃斯机器人服务政策(2016年度)
1. 适用产品及品牌
1.1适用品牌:科沃斯、TEK
1.2适用产品
1.2.1机器人系列:地宝系列、沁宝系列、窗宝系列、亲宝系列、组合机器人;
1.2.2非机器人系列:流雅系列、卧式吸尘器系列、充电式扫地机系列、清洗机系列、空气净化器系列、手持式吸尘器系列、除螨机系列等
产品系列 | 产品明细 | 备注 | |
机器人系列 | 地宝系列 | 地宝5系、6系、7系、8系、9系、TCR系列、CEN系列、CR系列、DR系列、DC系列、DG系列、DW系列、DT系列、DM系列、BFD系列、BFC系列等智能扫地机器人 | / |
沁宝系列 | A3S、A5S、A6S等智能空气净化机器人 | / | |
窗宝系列 | W7S、W8S、W9S等智能擦窗机器人 | / | |
亲宝系列 | F5系、亲宝F3系等智能机器人管家 | / | |
组合机器人 | 管家模块、地宝模块、净化模块 | / | |
非机器人系列 | 卧式吸尘器系列 | ZW8300系列、ZW8500系列、ZW8600系列、ZW9500系列、ZW0926、ZW4330、ZW4700系列 | / |
充电式扫地机系列 | ZC3500系列、SW001、ZC3100系列 | / | |
清洗机系列 | FW/HF系列 | / | |
空气净化器系列 | ACP迷你净化器、PAP挂式净化器 | / | |
手持式吸尘器系列 | ZL0918、X0202、CH600系列、AK系列 | / | |
除螨机系列 | UVC系列、RUC系列 | / | |
*注:产品型号以机器底部的铭牌为准,网络花名产品型号请咨询在线客服;
2. 产品保修规定
2.1保修凭证
2.1.1购买发票;
2.1.2有效交易记录;
2.1.3有效的全国联保证明函并加盖科沃斯公章;
2.2保修期的计算
2.2.1 保修期内、外的确定以顾客购机发票的日期开始计算,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;
2.2.2电商、电视购物等涉及快递发货的平台,购机的保修期,按购买日期顺延10日开始计算;
2.2.3如顾客遗失发票或相关的保修凭证,则以机器底部铭牌的生产日期后延三个月开始计算;
2.2.4在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发票(或复印件)及三包凭证办理换货的,保修期以换货日期重新开始计算。
2.3产品主件类保修期限明细
产品系列 | 产品主件类明细 | 保修期限 | 备注 |
机器人系列 | 电机 | 1年 | / |
主机(包含电池) | 1年 | / | |
非机器人系列 | 电机 | 1年 | / |
2.4 产品附件类保修期限明细
产品系列 | 产品附件类明细 | 保修期限 | 备注 | |
机器人系列 | 边刷、刮尘条、吸盘、安全扣 | 6个月 | / | |
外设 | 1年 | / | ||
非机器人系列 | 充电电池、各种刷头 | 6个月 | / | |
2.5易耗品(普通电池、清洗液、滤材类、尘袋、界线、加磁器、抹布、安全绳、魔术贴)15天包换。
*注:
1.电机包括机器内的所有电机。
2.除去电机、附件及易耗品外,其他部件属于主机范围。
2.6本公司产品属于家用型吸尘器,非家用环境下使用该产品整机保修三个月。
2.6.1未遵守科沃斯产品说明书中“关于产品的使用范围”清洁使用的产品。
2.6.2用于白灰、沙粒、粉尘等非家庭垃圾清洁使用的产品。
2.6.3用于装修、装饰、商业环境的清洁使用的产品。
2.6.4 用于特殊吸附化学、金属等微颗粒物质环境清洁使用的产品。
2.7维修保用期
2.7.1保修期内维修更换的备件,距原保修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,按剩余保修期限计算;距原保修期限不足三个月的,按三个月计算。
2.7.2用户付费购买的服务备件,保修期限同原部件标准。
2.8收费维修
属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属于免费服务范围,但可实行收费修理。
A消费者因使用、维护、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;
B整机、部件已经超出免费保修期;
C自行或非科沃斯特约维修部拆动造成损坏的;
D无三包凭证及有效发票或发票复印件的,可参照国家或科沃斯相关规定;
E三包凭证型号与维修产品型号不符或者涂改的;
F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力造成损坏的;
G因意外因素或人为原因(包括操作失误、进液、不正确插拔、划伤、搬运、磕碰、输入不合适的电压等)导致的产品故障或损坏。
3. 保修期内的维修方式
3.1全国联保。
3.2保修期内实行网点送修、上门服务和远程邮寄的维修服务模式,根据实际情况选择。
3.2.1 网点送修指顾客自行将产品送到科沃斯特约维修网点进行维修。
3.2.2 上门服务指顾客距当地网点20公里服务半径覆盖范围内,科沃斯可提供上门维修服务;
3.2.3 远程邮寄是指超出当地网点覆盖范围(如郊区、县),顾客可选择远程邮寄的维修模式,远程邮寄费用由科沃斯承担(产品质量原因)。4. 非保修期服务收费标准
4.1收费服务方式
由顾客自行选择,送修网点或网点上门或邮寄
4.2收费标准
超保费用=上门费(或邮寄费)+维修费+配件费
4.2.1上门费
4.2.1.1上门费依据上门交通费标准计算,超出20公里部分,每公里另增加1.5元;
4.2.1.2上门交通费按城市等级划分,标准如下:
交通费分类 | 全国城市 | 上门交通费(N元) |
交通费 (一类) | 北京、上海、广州、深圳、杭州、南京、武汉、重庆、天津、成都、济南、郑州、西安、大连、青岛、长沙、苏州、沈阳20公里内 | 40元/次 |
交通费 (二类) | 哈尔滨、大庆、长春、石家庄、太原、呼和浩特、宁波、温州、无锡、南通、厦门、福州、合肥、汕头、东莞、南宁、海口、南昌、乌鲁木齐、兰州、银川、西宁、贵阳、昆明、镇江、常州、盐城、徐州、淄博、烟台、潍坊、桂林、洛阳、珠海20公里内 | 30元/次 |
交通费 (三类) | 中国大陆其他地区20公里内 | 20元/次 |
4.2.1.3上门交通费按维修等级来计算,小修结算一次上门交通费;中修、大修按实际上门次数结算,最多不超过两次;如机器带回网点处理,需要给顾客留下领取凭据。维修等级参照《全国统一零部件价格表》
4.2.1.4邮寄费
保修期外邮寄费由顾客支付。
4.2.2维修费
维修费:是指服务人员对所修产品进行检查、修理、调试、增加功能所产生的劳动支出,仪器设备消磨、折旧,以及场地、水电、辅料费用总和。
4.2.2.1维修费用标准如下表:
产品系列 | 机型 | 服务项目 | 维修 | 维修费(元) |
地宝系列 | CR11系列 | 1、机器鉴定、清理及保养,如清理边刷、滚刷、尘盒、HEPA等; | 小修 | 20 |
更换内部部分部件,如:LED线路板、LCD液晶板、风道组件、充电电池、撞板组件、左驱动轮、右驱动轮、滚刷电机、边刷电机、开关类、吸尘电机、下视、后视传感器等。 | 中修 | 30 | ||
地宝5系 | 1、机器鉴定、清理及保养,如清理边刷、滚刷、尘盒、HEPA等; | 小修 | 20 | |
更换内部部分部件,如:LED线路板、LCD液晶板、风道组件、充电电池、撞板组件、左驱动轮、右驱动轮、滚刷电机、边刷电机、开关类、吸尘电机、下视、后视传感器、WIFI线路板、扬声器等。 | 中修 | 30 | ||
更换内部重要部件,如:主线路板组件、底座组件等。 | 大修 | 40 | ||
地宝6系 | 1、机器鉴定、清理及保养,如清理边刷、滚刷、尘盒、HEPA等; | 小修 | 20 | |
更换内部部分部件,如:LED线路板、LCD液晶板、风道组件、充电电池、撞板组件、左驱动轮、右驱动轮、滚刷电机、边刷电机、开关类、吸尘电机、下视、后视传感器、WIFI线路板、扬声器等。 | 中修 | 30 | ||
更换内部重要部件,如:主线路板组件、底座组件等。 | 大修 | 50 | ||
DR9系列 | 1、机器鉴定、清理及保养,如清理边刷、滚刷、尘盒、HEPA等; | 小修 | 20 | |
更换内部部分部件,如:LED线路板、LCD液晶板、风道组件、充电电池、撞板组件、左驱动轮、右驱动轮、滚刷电机、边刷电机、开关类、吸尘电机、下视、后视传感器、WIFI线路板、扬声器、LDS组件等。 | 中修 | 40 | ||
更换内部重要部件,如:主线路板组件、底座组件等。 | 大修 | 60 | ||
沁宝系列 | A3S | 1、机器鉴定、清理及保养,如清理HEPA等; | 小修 | 20 |
更换内部部分部件,如:驱动轮组件、充电电池、移动单元上盖组件、净化单元上盖组件、净化器底壳组件、下视组件、撞板传感器组件、WiFi模块、万向轮组件等。 | 中修 | 40 | ||
更换内部重要部件,如:升降驱动机构、主线路板组件A、主线路板组件B、底座、LDS组件、风机组件、灰尘传感器等。 | 大修 | 60 | ||
窗宝系列 | W7S | 1、机器鉴定、清理及保养,如清理吸盘、清理驱动轮; | 小修 | 20 |
更换内部部分部件,如:气泵组件,风机组件、充电电池包,撞板,跌落开关线路板、开关推钮、撞板开关组件等。 | 中修 | 30 | ||
更换内部重要部件,如:左、右驱动轮组件、底座组件、主线路板组件等。 | 大修 | 40 | ||
亲宝系列 | F3系 | 1、未进行主机的拆解的维修内容,如指导WIFI连接、软件更新等; | 小修 | 20 |
更换内部部分部件,如:转换线路板、侧视传感器组件,万向轮组件、充电电池、撞板、SD卡、左右驱动轮组件、摄像头组件等。 | 中修 | 40 | ||
更换内部重要部件:如升降机构,主控制线路板、底座等。 | 大修 | 60 | ||
组合机器人 | UD系 | 1、机器鉴定、清理及保养,如清理边刷、滚刷、尘盒、HEPA等; | 小修 | 20 |
更换内部部分部件,如:LDS组件、风道组件、充电电池、撞板组件、左驱动轮、右驱动轮、滚刷电机、边刷电机、开关类、吸尘电机、扬声器等。 | 中修 | 40 | ||
更换内部重要部件,如:主线路板组件、底座等。 | 大修 | 60 | ||
UF系 | 1、未进行主机的拆解的维修内容,如指导WIFI连接、软件更新; | 小修 | 20 | |
更换内部部分部件,如:SD卡、摄像头组件、上该组件等。 | 中修 | 40 | ||
更换内部重要部件,如底座组件、主线路板组件。 | 大修 | 60 | ||
UA系 | 1、未进行主机的拆解的维修内容,如指导WIFI连接、软件更新; | 小修 | 20 | |
更换内部部分部件,如:上盖、WiFi模块、面框等。 | 中修 | 40 | ||
更换内部重要部件,如:风机组件、底座组件、主线路板组件。 | 大修 | 60 | ||
卧式吸尘器系列 | ZW8300系列 | 1、机器鉴定、清理及保养; | 小修 | 20 |
更换内部部分部件,如:电机、底座组件等。 | 中修 | 30 | ||
充电式扫地机系列 | ZC3500系列 | 1、机器鉴定、清理及保养; | 小修 | 20 |
更换内部部分配件,如:后壳、滚刷、同步带、电池组件等复杂内部组件。 | 中修 | 30 | ||
更换内部重要部件,如电机、底座组件等。 | 大修 | 40 | ||
清洗机系列 | FW/HF系列 | 1、机器鉴定、清理及保养; | 小修 | 20 |
更换内部部分部件,如:水泵、电源线、变压器、前后盖等复杂内部组件。 | 中修 | 30 | ||
更换内部重要部件,如:电池、主板、地刷体组件、底座装接头组件等、机体组件。 | 大修 | 40 | ||
空气净化器系列 | ACP迷你净化器 | 1、机器鉴定、清理及保养; | 小修 | 20 |
更换内部部件,如:风叶、按键控制面板组件、电源线、前盖、后盖、电机等。 | 中修 | 30 | ||
手持式吸尘器系列 | ZL0918 | 1、机器鉴定、清理及保养; | 小修 | 20 |
更换主要部件,如主板、电机、主体、开关连接导线组件、主机DC连接导线组件、电源连接导线组件等。 | 中修 | 30 | ||
除螨机系列 | UVC550系列 | 1、机器鉴定、清理及保养; | 小修 | 20 |
更换内部部件,如:电机、底座、主板、镇流器、中框、UV灯罩等。 | 中修 | 30 |
*注:未列项目参照《全国统一零部件价格表》中的维修等级项。
4.2.2.2一次维修更换多个部件时,按最高一项维修费用收取,不进行累加。
4.2.3配件费
配件费指服务人员在修理某种产品过程中,所更换或消耗的零部件费用总和。收费标准参照《全国统一零部件价格表》
5. 退换货规定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。退换货原则为谁销售,谁负责
5.1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,发生性能故障,顾客可以选择退货、换货或修理。
5.2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,发生性能故障,顾客可选择换货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修理。
5.3在三包有效期内,修理两次,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,凭《科沃斯特约服务网点》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,由销售者为顾客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按5.5条的规定退货。
5.4在三包有效期内,因缺少零配件,自送修之日起超过45天未修好的,由服务网点在修理状况中注明,销售者凭此据免费为顾客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。
5.5在三包有效期内,符合换货条件的,销售者因无同型号同规格产品,顾客不愿调换其他型号、规格产品而要求退货的,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;
6. 本规定所列修理收费标准为强制性收费标准,各级科沃斯特约服务机构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不得高于本标准收费。凡违反本规定者,科沃斯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依照《科沃斯服务网点考评管理规定》进行处罚。
7. 本规定向全国公示,接受顾客监督,解释权为科沃斯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,如有变更,将以最新的变更文件为主,顾客有任何疑问都可拨打热线“400-886-8888”。
8. 本规定的条款与国家或地方法律相抵触时,以法律为标准,法律限定以内,以本规定为标准。
9.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国内行政区域(不含港澳台地区),从2016年09月01日起实施。